星辰在线9月10日讯(通讯员 王琼)大家都知道酒驾的危害是非常大的,然而总有些人抱着侥幸心理,一而再、再而三的酒驾。9月8日上午,芙蓉区交警大队集中办理了两起三次酒驾醉驾的危险驾驶行为案。
2020年7月5日凌晨,东二环洪山桥路口路段,胡某某醉酒后驾驶湘AGD**8小车被芙蓉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民警调查发现,此前胡某某已有两次饮酒驾车行为,一次是2017年11月7日晚在芙蓉路营盘路口路段醉酒驾驶被开福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一次是2020年4月3日晚饮酒后行驶至远大路农园路口路段被芙蓉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
2020年8月12日晚,曹某某开着湘AS8**3小型轿车行驶至北二环双河路路口路段芙蓉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涉嫌醉酒后驾驶。民警调查发现,曹某某曾于2018年12月9日晚在东二环洪山桥路口路段因醉酒后驾驶导致追尾车辆故障而被开福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查获,当时驾驶车辆为冀EQJ**1小型轿车。而2020年1月8日凌晨,曹某某又因饮酒后驾驶湘AS8**3小型轿车,在人民路万家丽路口路段被芙蓉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
驾驶员曹某说:“一而再、再而三地醉驾,每次自己都抱有侥幸心理,第三次喝酒的地方距离住的地方只有两三公里,并且以为该路口不会有交警查处,就酒后驾车了。”据悉,目前这两名驾驶员都已被刑事拘留,由于在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将被罚款800元、吊销时限从最后一次接受处罚重新算起,同时由于有多次醉驾前科,法院将会从重处罚。
为全面推进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的开展,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芙蓉交警大队严查酒后驾驶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形成高压整治态势,切实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实现降低事故、除隐患、保畅通的交通管理目标。今年以来,芙蓉交警大队共查处酒驾860起,醉驾332起。